持、共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Р二、评选范围及比例Р(一)评选范围Р先进科室:在2014-2015年度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表现突出的班级。Р先进班级:在2014-2015年度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表现突出的班级。Р先进个人:在2014-2015年度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学生。Р(二)民族团结先进(班级、个人、小标兵)评选推荐比例Р先进科室:小学部6个;中学部20个。Р先进班级:小学部12个;中学部14个。Р先进个人:教职员工每个年级组1名,共14名;学生每个班级1名,共52名。Р三、评选方法及程序Р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班级和模范个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综合平衡、公示命名的方法。Р先进科室和班级,由科室和班级填写申报表报校团委、德育处,由校团委、德育处推荐报校党支部研究决定;先进个人:教职员工由所在年级组推荐报校党支部研究决定;学生由所在班级报校团委,由校团委、德育处推荐报校党支部研究决定。择时表彰。Р四、评选活动相关要求Р1.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各教研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要全面总结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本年级组、本班级的推荐工作,在2015年5月6日前上报名单及申报表(纸质版)。Р2.大力宣传,注重实效。这次评选表彰既是一次树立典型,宣传先进事迹的活动,又是一次对学校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过程,各Р教研组、班级要认真对待、保证质量、做好动员宣传和评选工作,使评选活动在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取得实效。Р五、奖励措施Р先进科室、先进班级颁发流动门牌,共52个;Р先进模范教师颁发证书和一份奖品,共14份;Р先进模范小标兵颁发奖状和一份奖品,共52份Р文明班级颁发奖状,共10个。Р Р Р 伊宁市潘津乡中心学校Р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