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边疆,热爱各族人民, 爱岗敬业, 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宣传者、实践者和促进者。在本职岗位上, 在学习、生活、工作中, 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敢于同各种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言论和行为做坚决斗争, 在促进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中表现突出。 5. 立足本职工作,长期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之中, 为人师表, 做民族团结的先锋模范。刻苦钻研本职业务, 具备现任岗位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完成现任岗位所必需的组织、管理、技术能力。善于主动地、创造性地工作, 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6. 推报的学生要学生中争做民族团结的先锋模范,品学兼优, 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同学,努力践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新疆精神。坚决维护民族团结, 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立场坚定, 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犯罪和宗教极端势力作坚决的斗争。四、“评选活动”有关要求 1. 各支部,各部门要加强评选组织领导工作,从加强民族团结,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 充分认识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 积极做好评选、推报工作。 2. 评选模范典型要紧紧围绕团结、进步、和谐、发展这一主题, 注意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评选时,注重评选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模范, 注重评选在教书育人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一贯起表率作用的模范。 3. 各支部,各部门要根据评选条件,踊跃推报模范集体和个人, 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过程, 成为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的过程, 成为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不断深入推进的过程。 4. 推报材料要求事实、依据要详实, 不得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