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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电力照明通信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63KB

文档介绍
3.2.1.4本路段现状及规划基本无用户,沿道路方向斩不考虑设电力横过管,仅在有现状电缆过路需要时设置。电缆过路管在两端头处未穿电缆时应用专用塞子封堵。Р3.2.2照明工程 1.妈湾大道-桥上照明灯布置方式:疏港道路主线桥采用钢杆短双臂路灯,间距30m左右。Р 2. 妈湾大道-桥下照明灯布置方式:有人行道或绿化带且部分市政道路在桥下时,采用钢杆单臂路灯,间距25m左右;市政道路在高架桥下,照明采用双排或单排吸顶式隧道抗震灯具(功率100W),间距5-10m左右。Р 3.路灯电缆Р 照明电线采用YJV22-1KV-4×25+1×16,在人行道、绿化带直埋铺设,覆土0.7m;过路时设穿线手孔井,穿φ70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敷设,埋深在0.8m左右;桥下隧道灯采用沿桥架配线,采用穿刺线夹穿φ40镀锌钢管配线。Р 4.照明箱变Р 箱变进出线电缆埋管,根据实际方向进行预埋,保护管的埋设考虑备用回路;箱变的排水在其基底设一根φ160PVC管将积水排至道路雨水井,坡度2%。Р 箱变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共用一套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道路照明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采用TN-S系统,将供电电缆的PE线作为专门保护接地线,与各灯具外壳、金属灯杆及路灯基础相连,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沿桥敷设的的电缆桥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Р 5.其他要求Р 路灯基础施工时,如遇给水、电信、电力等支管时,基础位置可进行适当调整。Р3.2.3通信管道工程Р 1. K2+759.343~K2+980路段现状通信管道路受桥墩及市政道路改造影响需要拆除新建,道路东侧管道容量为9孔,道路西侧管道容量为6孔,现将两路管群合并为一路管群,容量为12φ110。Р 2.K2+980至临海大道路口路段现状通信管道路受桥墩及市政道路改造影响需要拆除新建,道路东侧有两路管道容量均为9孔,现将两路管群合为一路管群,容量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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