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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湖南文学艺术奖评奖实施方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审办。Р ⑵省直单位申报者,材料先报省各文艺家协会所设申报初审办公室,由申报初审办公室初审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统一报省评审办。Р ⑶同一申报者只能从一条途径申报,不得重复申报。Р ⑷省评审办不接受申报者直接递交的申报材料。Р 5、各地各单位申报名额(共440件)Р 省作家协会申报初审办公室  20个件Р每个市州申报初审办公室   15件(共210件)Р省文联每个文艺家协会(含企事业文联)申报初审办公室   15件(共210件)Р八、评奖程序Р1、资格复审。省评审办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其符合申报条件后,按文艺门类分类、编号、登记后,将参评材料同时分送各文艺门类专家评审组成员进行审阅。Р 2、初评。以专家评审组为单位进行集中评审,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按照省评审委分配的评奖数额,以评议或投票方式评出获奖作品。Р 3、终评。省评审委对初评结果充分审议后,以评议或投票方式最终确定获奖作品。Р 4、评奖结果报省委宣传部审批。Р 5、公示。在省内媒体上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省评审委召开会议进行裁决,并报省委宣传部审定。Р 6、颁奖。Р 九、经费Р 本届评奖奖金和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审核安排,初步预算如下:Р 工作经费(评审费、资料费、会议费等) 30万元Р 奖金(每个奖项1至12万元不等) 308.4万元Р合计 338.4万元Р十、工作进度计划Р2012年2月至3月    完成设奖审批工作,落实经费;启动宣传及各项评奖准备工作;向有关单位下发评奖通知及相关文件。Р2012年4月       各地各单位成立申报初审办公室, 接收申报材料并组织初审。Р2012年5月       各申报初审办公室向省评审办报送材料;专家评审组初评;省评审委终评。Р2012年6月       公示评奖结果;颁奖。Р2012年7月       总结本届评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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