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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移动民政”应用平台试运行方案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70KB

文档介绍
备经考核合格的日常操作和维护人员上岗。Р2.建立信息化系统运行所需的各项规章制度Р(1)建立管理队伍;Р(2)建立日常运行工作制度草案Р(3)建立日常操作、故障处理、警报处理、应急处理操作规程(草案);Р(4)建立日常设备巡检制度,制定各项巡检、复核内容;Р(5)制定系统管理和维护规范;Р(6)制定日常运行报表生成内容。Р3.组织规范好试运行Р建立规范的可操作的试运行记录内容,制定可操作的试运行记录表格,安排合理的记录周期和巡检周期。试运行的组织主体为指挥中心机房和各分控中心机房,且参与各方均安排相应人员协助该项工作。指挥中心机房和各分控中心机房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有效地组织和安排。Р四、试运行时间Р根据子系统验收大纲和初步验收会议的规定,子系统试运行时间跨度定为一个月。Р试运行具体从2014年9月5日开始,到2014年12月5日结束。Р五、试运行制度Р由于该系统涉及的面较广,分控机房较多,指挥中心机房和分控中心机房情况差异很大。由于试运行的时间是高温天气,空气湿试大,所以实现试运行需要有固定的人员安排、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实际的记录内容、以及问题处理流程和方法。Р1.职责划分Р试运行期间,子系统所有软硬件设备、产品均未移交,属承建方所有,其他参建方有协助管理的义务,但无承担责任的要求,期间发生的偷盗、操作事故均须承建方承担后果。管理单位培训上岗的操作人员进行的合法操作,均视为已接受过承建方的书面或口头指导,免责。操作人员原则上禁止规定的非法操作,对非法操作,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对事故进行协商解决。各方在试运行中的责任:Р建设单位(江西省民政厅):进行组织、调度、安排实施。Р指挥中心机房及分控中心机房:具体作好试运行期间各项巡检、监测和运行记录,并将把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各方。Р承建单位(先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准备试运行的工程技术、资料等条件,协助甲方工作,完善整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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