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代表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后产生的。Р(一)以下几方面内容可列为提案:Р有关中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的建议和方案; Р有关中心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建议和方案; Р有关中心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活福利、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具体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Р教职工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等。Р(二)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不列为提案: Р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Р不属于中心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Р属于部门能够解决的内部问题; Р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Р提案人的规定Р提案人必须是本届教代会的代表。必须有一位代表为提案人,另有两位代表作为附议人,并需要亲自签名(代签无效)。Р征集时间的确定Р每年召开教代会前征集一次提案,征集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内进行,在大会召开前完成,超过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的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不列入提案处理程序。这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30日。反馈时间为下一次教代会正式会议。Р提案表填写说明:(请大家看所附表)Р一事一案,一表只填写一个提案。Р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实施部门,一份存提案委员会。Р每份提案表后我们还附了一张附表,是对提案内容做了分类,这样便于统计、归类和存档。Р关于提案的处理Р初审:审定提案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立案要求,对不符合提案要求的由提案工作小组加以解释或作为意见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或回复。Р立案:对合格的提案进行统计、分析后立案,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合并成一个提案,并告知提案人。对于有争议的提案提交教代会主席团确定是否立案。Р办理:根据提案内容提交中心有关部门办理;对重大提案,提交中心党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Р反馈:提案处理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小组汇总情况向教代会主席团汇报,并向教代会全体成员作《关于提案受理、落实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