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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69KB

文档介绍
性;Р 2.申请的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土资源部规定的使用要求。Р审查方式Р 形式审查Р审查程序Р 审查申请材料——《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Р审查结论确定Р 出具《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Р审查期限Р 18个工作日内Р相关文书Р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Р备注Р 3. 办结环节、方式与经办要求表Р审查经办Р要求Р环节名称Р 办结Р审查部门Р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Р责任人Р 窗口经办人Р职责和权限Р 送达《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Р审查内容Р 核实被送达人身份Р审查方式Р 形式审查Р审查程序Р 核实身份——颁发证书Р审查结论确定Р 无Р审查期限Р 1个工作日Р相关文书Р 1.《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Р 2.送达回执Р备注Р七、监督检查要求Р 1.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实施其它权力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内部监督,保障本机关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工作严格依法进行。Р 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加强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Р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机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Р 单位和个人发现申请人有违法使用建设用地的活动时,有权向市国土资源局举报,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及时核实、处理。Р 2.市国土资源局收到对本机关各相关业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登记受理,并依法及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问题属实的,市国土资源局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在结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投诉人处理结果;举报和投诉反映的问题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市国土资源局应向举报人、投诉人书面说明有关情况。Р 3.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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