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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小抄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Р情事变更原则: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如果发生了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客服的情况,改变了订立合同时的基础,使合同的履行失去意义或者履行合同将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发生重大失衡,应当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Р抗辩权: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加以拒绝或者反驳的权利。Р后履行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严重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相对人为保护自己的到期利益或为保证自己履行债务的条件而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Р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依法可以将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或者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Р债权抵消:是指当双方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相同数额内相互消除,不再履行。Р抵消:法定抵消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时,按照法律规定,各自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债权的清偿,而在对方的债权范围内相互消灭。Р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使得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Р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它以合同的存在为基础。Р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合同后约定的,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Р合同的履行: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全面实现的行为Р代位权: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Р撤销权: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做的危害其债权的民事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Р合同的变更: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对合同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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