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分析评价环境的适宜度,充分保障生态系统的连贯性,形成统一科学的城市生态体系。设计城市生态环境的首要因素便是建设基础的生态结构,并在此过程中坚持两种原则,一是保持与自然的协调一致,不可超过自然的最大承受限度;二是不触及对人类活动敏感的生态环境。城市性质、规模以及产业布局对城市规划而言十分重要,但自然的地形、山川、气候等环境因素也不可忽视,只有两者综合考虑,才可以构建出最为理想的生态城市结构。Р Р 4.3生态城市影响评价Р 城市生态环境评价主要根据一定标准与方法对城市所处状态的一种整体描述,它带有浓厚的客观色彩,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评价过程应包括城市生态系统的经济与生态分析,在考虑时间与空间的基础上准确预计城市系统的未来发展趋势。成功的评价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评价模型,应在定量分析的前提下,结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传统方法、科学方法确定适宜的评价模型。一般情况下,由于城市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人们通常选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生态城市的规划效果进行评价指导,改进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Р 结束语Р 人们在利用自然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不可以忽视生态系统的建设与修复,当前世界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人类的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造成了胁迫影响。因此,在规划城市建设时,我们应注重尊重自然,保护生态平衡,这样才可以不断利用大自然赋予人们的宝贵财富,实现生命的延续与种族的繁衍。Р 参考文献Р [1]孙文龙.基于生态城市理念下的延安沟道空间规划方法初探[D].长安大学.2012(06). Р [2]王印传,闫巧娜.生态理念指导下的城市总体规划探析[J].中国农学通报.2012(11). Р [3]李浩.基于“生态城市”理念的城市规划工作改进研究[D].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2(03). Р [4]郭帅.基于生态城市理念的新区规划研究--以运城市东部生态新区为例[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