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一般故障,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整预设程序。Р第十四条营业网点监控开机时间为上班开门后第一时间开机,关机时间为下午营业终了;各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必须在系统有效监控范围内进行,不得故意躲藏摄像机或在监控范围外操作业务;柜台对讲机要正确使用,营业终了时要关闭电源开关,以防损坏。Р第七章集中网络监控中心Р第十五条集中网络监控中心管理规定Р一、集中网络监控中心属我行安全保卫要害部门,除有关领导及安全安全保卫部人员检查外,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如遇上级检查必须持分管领导和安全安全保卫部主任介绍信方可入内,并做好详细登记。Р二、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监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离岗、脱岗、睡岗、确保监控目标的安全。Р三、监控值班员必须服从领导的检查、监督和指挥,严格按照监控员岗位职责开展工作。Р四、监控值班员要始终监视屏幕,注意监视、监听各部位的情况,发现异常要立即与守护室人员通过对讲机进行联系,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登记。Р五、监控值班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管理设备,定期检查系统各部件、线路等;监听设备调制正常音量,不得无故调低或关闭监听器。Р六、监控值班员必须保证录像资料的完整性,不得无故遮挡、删除录像资料。Р七、严格使用音频,不得随意用音频与下聊天、喊话,特殊情况除外。Р八、注意各办事处的录像画面,如有违规违纪行为除用音频提醒外,要认真做好记录。Р九、画面出现抢劫、盗窃、火灾等安全事故,要及时与公安系统和消防部门联系。Р十、不准酒后上岗或岗上饮酒。Р十一、不准使用监控设施搞娱乐活动和其它于工作无关的事项。Р十二、做好领导查岗记录及交接班登记手续。Р十三、值班人员每次下班前15分钟进行打扫卫生,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Р十四、认真贯彻执行我行各项规章制度。Р第八章附则Р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修订。Р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