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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60万吨年焦化项目建设工程甲醇土建Ⅰ标段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5%计取;四项保险费用、安全与文明施工补贴按现场考核计取。人工费按36元/工日计取,超出定额部分按人工价差处理;税金按规定计取。12.1.3非标制作、安装:2300元/吨(不含主材及税金,含辅材)。12.2本工程实行材料乙供,甲方认质认价,乙方自行购买。所有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否则甲方拒绝使用。12.3现场发生的人工工日及机械设备台班按甲方签证为准:签证工日36元/工日,签证机械台班按采供部认定的台班单价计算,并计取税金。12.4一般土建工程综合材料执行店头镇当地当期市场价,经发包人审定同意后执行。12.5工程施工时,承包方有义务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工程质量。12.6施工图纸以内未涉及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人作出预算,报发包人审定后再进行施工。12.7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价款的调整资料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13.工程预付款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设备进场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为合同估算造价的5%,从第二次进度款支付时分别扣回,每次扣回比例为30%、40%、30%,分三次扣完。14.工程量确认14.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应在每月20日以前向发包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14.2工程量的计算: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定进行计算。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建筑安装施工费用进度款支付:承包人应在每月20日以前向发包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于次月15日以前按发包人审定的“月施工进度统计报表”统计产值的80%(不含税金)支付工程进度款。当月完成计划产值达不到90%的,不予支付。当工程进度款付到单位工程总价的80%时停止付款。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提供的完整竣工资料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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