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对所有工作场所进行监督检查。Р7、各洗煤厂、焦化厂必须成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机构,负责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Р8、各矿(厂)、子公司的“网员”、“岗员”,在其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工会、团委具体负责开展安全管理工作。Р9、各区队应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工“联保、互保,自保”工作及现场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所在单位安监部门业务上的指导。Р10、每个员工在生产现场,有履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按章操作的义务,接受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监察检查Р驻地安监处Р90Р分公司安委会Р安全管理体系图Р工作现场Р安监科Р岗网员Р区队安全组Р安检员Р安监部Р分管安全副总经理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Р Р三、安全管理制度Р(一) 安全检查考评制度Р1、为了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使安全检查、考评管理工作做到扎实、有序,特制定本制度。Р2、公司所属生产单位都应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接受监督、检查、考核、评分、定级。Р3、公司的安全检查由安监部组织实施,督察由安监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审计部组织实施。Р(1)安监部不定期重点对各矿(厂)、子公司单位领导靠前指挥,干部值班、跟班及重大隐患整改进行督察,并提出奖罚意见。Р(2)党委工作部组织有关部室不定期对各矿(厂)、子公司单位领导靠前指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并提出奖罚意见。Р(3)每月下旬,安监部组织生产、机电等部门对各矿(厂)、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评分,评分作为计算安全奖和结构工资的依据,同时对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评分定级,奖罚。Р4、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由安监部组织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经常修改,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质量标准化评分,定级按神华质量标准化标准评定。Р5、各矿(厂)、子公司都应对区队、车间、工段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全面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监督。并进行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