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经常的用法,这时就不是活用了。Р从整个古今词义的发展过程看,某些词的活用逐渐变成常见现象,其萌芽时期的临时意义就会演变为确Р定的常用意义。这样,活用就成了词义引申以及兼类词形成的途径之一。如动词“食”,由活用时的“使…Р…吃”、“供……吃”演变为“供养”而成为引申义;名词“子”,由活用时的“以……为子”演变为“子Р爱”、“抚爱”而成为动词。这是由于词的临时功能逐渐成为常用功能,致使词义有所变化的现象。论者认Р为,由活用而产生词义引申或产生兼类词,这是词义变化的途径,而“词义变化的途径与变化了的词义是两Р回事,不能混同在一起”。如“大丈夫不能自食”中的“食”,既然已通过了词义变化的途径,由使动“供Р……吃”演变为“供养”义,就不能再说成“使动”;同样,“子万民”中的“子”,既为“抚爱”义,就Р不能再说成“意动”,等等。如果能把词义变化的途径与变化了的词义区别开来,就不会产生滥用活用的现Р象了。Р以上文字是对诸位论者观点的归纳。诸位论者的文章材料翔实,言之有理。当然,词类活用与词义引申Р或词的兼类的界限很难划定,这是由词义演变的复杂性决定的。相信今后关于此问题研究的文章会不断问世Р,人们对词类活用问题的认识,将会越来越清楚。Р注释:Р(1)主要有王世征《词类活用辨》见1987年第7期杨军《古代汉语“名词用如动词”的提法应当Р否定》见1988年第期;高守纲,邓明,词类活用辨惑》,见1989年第11期;张冬祥、徐风《论〈Р马氏文通〉之“假借”一一兼谈词类活用范围过宽的原因》,见1990年第7期;马学恭《介词“以”、Р“于”的省略式不同于词类活用》、见1982年第6期。其余恕不一一Р(2)文中所引均出自注(1)所列文中。以下大多未加引号。Р(3)转引自高守纲邓明文Р(4)见《孟子·尽心上》。Р字库未存字注释:Р@①原字勹加车Р@②原字氵加是Р@③原字变去又下加肉Р@④原字下加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