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旨在指导和规范电话营销工作,促进电话营销工作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各分公司针对外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提供依据。Р2.0?电话营销项目的复核Р电话营销遵循一个项目生成一项营销关系的原则,因此,在对一批营销号码进行质检前,必须对该营销关系中的营销公司以及营销任务进行复核,确定该营销关系为管理平台中已经审核并已生成营销关系的项目。对于非经审核的电话营销项目不得给予质检及开通业务。Р对于在营销关系中需导入的白名单,统一要求通过客服部(电话营销管理部门)向信息化部提取,对营销号码的提取在针对项目特性提出目标用户的同时,同一用户的营销需间隔要求按照电话营销业务实施流程的规定对应回访、体验、营销三种业务类型分别不小于30天、60天和90天。Р3.0?电话营销脚本设计规范性的检查Р电话营销脚本作为营销人员与用户沟通的标准范本,必须符合电话营销业务实施流程的规范要求,在营销过程中明确以下内容:Р结束通话Р建立联系Р确认需求Р业务介绍Р资费说明Р身份确认Р质检人员需对电话营销脚本中相关内容是否明确表述进行复核: Р3.1?建立联系Р营销脚本中是否明确表明营销代表的身份,包括业务工号。外包公司在开展联通自有业务时可以联通公司的名义进行电话营销,开展联通自有业务以外的所有业务营销均不得使用联通公司的名义。Р3.2?确认身份Р在表明自己身份之后,需向用户确认是否为机主本人。对于非机主本人接听的电话不得进行电话营销。Р3.3?业务介绍,资费说明Р营销项目的业务内容、业务资费标准、计费方式、有无免费期(免费起止时间)、计费日期、业务取消方式及相应咨询电话、业务何时开通等信息,为必须向用户明确说明的内容项,要求在营销脚本做详细说明,确保业务介绍的完整性。此外,针对不同的业务,可视实际情况在营销脚本中增加相关信息的说明。Р必须明确的是向用户说明的内容必须与营销业务的实际情况一致,不得有夸大、欺瞒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