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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派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扩大。Р 甲方: 乙方:Р 代表: 代表:Р 年月日Р篇三:10、住户治安管理责任书Р 黄金洞民族中小学园内住户治安管理责任书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Р 一、房屋住户人的治安责任Р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告知承租人应履行的治安责任,应当带领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单位保卫部门申报暂住登记,并办理居住证;办证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一张。Р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职业和主要经济根源、服务处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公安派出所备案;Р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制止或报告公安机关。Р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Р 6、房屋停止租赁的或出售以后,应当到学校办公室登记; 7、出租房屋的单位或者个人因故不能管理出租房屋的,必须委托代理人进行管理,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Р 8、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承担法律责任。Р 9、凡违反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本《治安责任保证书》有效期为一年,责任期内如治安责任人变更,必须由新的治安责任人重新签订,如治安责任保证人未变更,可逐年续签。Р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安派出所、单位保卫部门与治安责任保证人各持一份。Р 责任保证人(签名):Р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Р 联系电话: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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