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单位爱心妈妈小屋使用管理办法Р (范本)Р为切实做好关爱女职工工作,为女职工(女性)营造舒适贴心的环境,特制定“爱心妈妈小屋”使用管理规范如下:Р本“爱心妈妈小屋”面向全体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开放时间为:8:30至17:30。РXX单位统一配备“爱心妈妈小屋”内沙发、桌子、冰箱、爱心妈咪礼包(包括:湿巾、纸巾、防溢乳垫、奶瓶奶嘴清洁刷、奶瓶洗涤剂等常用物品)等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设备或物品的保养维修及更换。保洁人员每天8:30前需对爱心妈妈小屋进行全面保洁。Р“爱心妈妈小屋”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日常接待管理工作由XX部门负责,管理人员在开放时间内定期/不定期巡检及必要保洁;单位工会将定期了解“爱心妈妈小屋”的使用情况。Р本“爱心妈妈小屋”使用自助、自给的方式,吸奶器、奶瓶等物品请自备。Р女职工在使用过程中请做好登记,非一次性物品使用后必须放回原处。Р本“爱心妈妈小屋”仅供为孕期女职工休息和哺乳期女职工哺乳使用,不得随意占用。Р使用者需爱惜本“爱心妈妈小屋”的物品,且不得带走、擅自移动或者挑整,如造成污损需照价赔偿。离开时需将个人物品携离本Р“爱心妈妈小屋”,并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以方便下一位继续使用。Р如使用者过多时,本“爱心妈妈小屋”将采用“共同使用”的方式,并视实际情况限制进入。Р使用本“爱心妈妈小屋”如有任何疑问或需协助者,可与工会联系,或拨打电话***。Р XX单位Р 2016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