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Р(四)社员向理事会提出贷款申请,村理事会根据社员的信贷需求、信誉度、生产状况、担保情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经过3名以上理事会成员审核同意后向银行进行贷款客户推荐;银行对理事会推荐的贷款农户进行业务面谈和进行察看现场工作,并按照银行的内部贷款流程进行贷款业务办理(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据等文本资料)。Р(五)贷款发放后,银行每月向贷款社员出具扣息单据,向扶贫互助社提供贷款发放清单。对贫困户贷款进行贴息,每年进行一次,需由借款人申请,村和银行双方签章确认。借款人需确保在贷款期限内未发生违约现象,并在完全结清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凭银行扣息单据申请贴息补助。政府为贷款农户补贴利息,采取间接贴息方式。具体为银行首先向农户正常收取利息,并根据发放贷款情况填制贴息资金汇总表报扶贫互助社。扶贫互助社审核完成后,将贴息资金下拨到扶贫互助社在银行开立的贴息专户,再由银行根据区扶贫办审核通过的贴息名单将贴息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Р(六)对贷款逾期或贷款未到期但发生了贷款合同约定的银行可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的情况,银行首先扣划风险补偿基金中该贷款社员的入股本金,然后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分别承担风险,其中按比例应由扶贫互助社承担的风险补偿金金额直接在风险补偿基金中扣划,按比例应由银行承担的风险补偿金金额由银行按自行渠道解决。同时银行将扣划清单送扶贫互助社,并按扣划的风险补偿基金金额协助互助社起诉借款人,成功追收后,按扶贫互助社、银行、贷款社员的顺序,把清收资金归还入风险补偿基金专户和银行。Р(七)建立有关工作制度和公示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推进落实协议内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对扶贫互助社的运作及社员的还贷情况按季度进行公示。Р公开方式:主动公开Р抄送:区纪委,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Р 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Р 中央、省、市驻清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