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丁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80万份,该债券面值总额为8 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支付款项为8 010万元(包括交易费用)。公司准备持有至到期,并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将其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甲公司2011年下半年资金周转困难,遂于2011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了60万份丁公司债券,出售所得价款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为5 800万元。出售60万份Р丁公司债券后,甲公司将所持剩余20万份丁公司债券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Р要求:Р根据资料(1)、(2)和(3),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对相关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Р【答案要点】Р 1.(1)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股份的分类不正确。(3分)Р 理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企业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4分)。Р (2)甲公司将所持丙公司债券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正确。(3分)Р 理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3分)Р (3)甲公司将所持丁公司债券剩余部分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不正确。(3分)Р 理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