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Р第33条保证人确认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负有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保证人自愿放弃要求贷款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追索、对抵押物、质物先行处置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之权利。Р第34条对借款人拖欠贷款人的款项,保证人保证在收到贷款人口头或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如数予以偿还,无需贷款人提出任何证明。保证人在此授权贷款人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的存款账户上扣款,直至付清本担保书项下借款人拖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和其他相关费用。Р第35条保证人特别承诺如下:Р35.1 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保:Р35.1.1 保证人是具有保证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保证人资格的不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法人,或具有保证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保证人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担保责任,履行本合同“保证条款”规定的义务。Р35.1.2 保证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Р35.1.3 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获得充分授权或经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批准。Р35.1.4 保证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为之承担法律责任。Р35.1.5 无论保证人是否发生体制变更、债务重组或股权结构改变等,本合同始终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保证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具有法律约束力。Р35.2 自然人担保:Р35.2.1 保证人是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保证人资格,保证人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保证责任,履行本合同“保证条款”规定的义务。Р35.2.2 保证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Р35.2.3 保证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Р35.2.4 无论保证人是否发生失业、搬迁、伤残、婚姻变动、工作变动、经营变动等任何改变,本合同始终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保证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