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金融市场规则,损害正常的金融秩序Р 除了金融机构基于资金垄断配置权而产生的市场性腐败外,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性腐败破坏力可能更大,因为这类金融腐败破坏的是基本规则和市场环境。金融监管机构除了一般的合规性检查外,还涉及很多审批类的职能,后者可能会导致很大的寻租空间。例如,在银行业方面,分支机构的设立、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审查、新业务的审批等等,都需要经过监管机构,因而监管部门的相关职能部门就有了设租纳贿的机会。Р 为什么说行政性金融腐败的危害可能更大呢?因为金融机构向监管部门寻租所支付的资金,需要从其他方面得到补偿。因此,金融市场上种种不规范行为都有了利益上的合理但非合法的解释,并且这些行为还能获得监管部门公权的许可和庇护,因为双方是合谋共享租金的。因此,腐败的激励机制使得监管机构往往倾向于维护现有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维护潜规则发挥作用,只有这样,它才能获得垄断租金。Р Р Р 危害之四:金融腐败造成资本外逃,导致国家财富流失,威胁国家经济安全Р 金融腐败获得的收益巨大,且其中的大部分资金都有强烈的外逃动机,这也成为金融腐败案件的一个显著特征。例如,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中的4.83亿美元犯罪资金大多都被金融蛀虫转出境外。Р 由于金融系统是犯罪分子洗钱的主要通道,因此,金融腐败还助长了洗钱犯罪,造成了国内资金大量流出国境。目前我国的“资本外逃”数额已经排在世界第4位,仅次于委内瑞拉、墨西哥和阿根廷。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大量的资金外逃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金融腐败引起的资金外逃不仅破坏我国金融秩序,而且也使得宏观经济统计数据失真,影响宏观调控效果。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经济增长所积累起来的资金无偿转移国外,不可避免地要缩减我国的消费和投资,也将严重消减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和警惕。(本文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