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实地考察Р6)环境绿化,开展植绿护绿活动,院落和办公区域绿化、美化,无杂草,营造良好生态环境;Р2Р实地考察Р7)公共场所有明显禁烟标志,禁烟区内无吸烟者。Р1Р实地考察РⅠ-10Р整体形象好Р(14分)Р1)每年开展1次以上(含)社会公益活动、帮扶活动和各种救灾捐助行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Р2Р材料审核Р2)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好;Р2Р实地考察Р3)在申报和复查年度开展创建陈述和社会满意度测评(组织各级文明委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测评)。Р10Р问卷调查Р创建陈述Р测评项目Р测评项目测评内容Р分值Р测评方法Р得分РⅡР特色加分Р(10分)Р1) 考评前3年内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各种协会荣誉称号不纳入范围);Р2Р材料审核Р2) 考评前3年内本单位干部职工被各级文明委(办)评为道德模范、好人;Р2Р材料审核Р3)考评前3年内开展本系统最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Р2Р材料审核Р4)考评前3年内创建工作经验在各级文明委(办)组织的会议上交流过,或被各级文明委(办)命名为各种创建活动示范点;Р2Р材料审核Р5)考评前3年内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过。Р2Р材料审核РⅢР扣分项目Р1)不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不落实《楚雄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行动”方案》,不落实1项扣8分;Р材料审核Р2)因重大工作失误或工作落后被党委政府通报批评,1次扣6分;Р材料审核Р3)不落实各级文明委(办)安排的任务,不落实1项扣6分;Р材料审核Р4) 不参加各级文明委(办)组织的活动,缺1次扣4分;Р材料审核Р5)不参加各级文明委(办)召开的会议,缺1次扣4分;Р材料审核Р6)不按要求向各级文明委(办)报送相关材料,缺1次扣2分;Р材料审核Р7)考核前3年内,一年没有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扣2分,两年未完成的扣5分,三年未完成扣8分。Р材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