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登记是促进农村稳定发展的重中之重,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做彻底,做到“确实权、颁铁证”,让农民吃下“定心丸”是当务之急。现就确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Р 3.1 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Р 以板报、宣传册、群众大会等形式宣传土地确权知识,讲解土地确权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民意识,让“为什么确权、怎么确权”家喻户晓,增强农民的积极性。听民情、顺民意、集民智、解民忧,对确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回避、不包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农民知道,确权工作可以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Р 3.2 完善土地纠纷调解。Р 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从源头加强土地调查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好土地权属。二是对纠纷难解的田块可区别对待,划定争议区。对近期难以解决的土地承包纠纷,暂按现状划定争议区,查清争议区的位置、面积、形成原因,并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待争议化解后再进行确认。三是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让每一起纠纷的处理,有据可依。Р 3.3 严格按原则解决土地确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Р 遵守土地确权试点工作的五个原则,做到“两不变、三严禁、四不登记”实施、公开公示的方式,实施部门联动,严格履行程序,强化入户宣传,搞好分类包保,狠抓环节落实,充分保障农户知情权、选择权和决策权,即时拨付土地确权工作经费,稳步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Р 梳理土地争议问题,了解农民诉求;多措并举,突破难点,认真解决“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问题,接受群众监督。Р 4 结语Р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它的不断完善能帮助解决长期存在的土地归属问题,同时保证农民群众的财产权利,努力做好每宗土地的确权登记,能缓解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既是解决国家“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又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