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发包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Р8.4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连续七日未达到本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质量标准,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承包方赔偿由此给发包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Р九、承包期限Р承包期限为XX年,承包合同XX年签订一次,自20XX年X月X开始。Р十、不可抗力Р双方约定: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Р十一、合同修改Р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修改,均须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进行。Р十二、转让与分包Р本承包合同不允许转让或分包。Р十三、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Р13.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Р13.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Р⑴双方协商解决;Р⑵协商无效时,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Р十四、其他Р14.1承包期届满后,若双方无异议,自动进入下一个承包期限,若其中一方不再延续合同,应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并约定时间对本项目进行交接。Р14.2承包方应保证移交的一切设备、设施、建筑物、道路、绿化等完好并能正常运行。Р14.3承包期内,若污水处理厂扩容或改造,承包方享有扩容或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在该本承包期内的经营管理权。扩容或改造后污水处理服务费另行商议。承包期内,若污水处理厂迁建或拆除,发包方应给予承包方相应的补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调确定。Р14.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更改或补充合同,解决、协商不成,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一式X份,发包方X份,承包方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14.5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Р14.6当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合同按规定相应进行调整。Р发包方:XXXXXXXXXX 承包方:Р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Р电话: 电话:Р传真: 传真:Р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