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送审资料为准,评审过程中不得再更换资料;Р9、只接收局业务股室或项目单位报送资料,不接收施工单位报送。Р二、电子版材料:Р施工图、施工图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书或图形算量文件)、造价汇总表、清单报价单价分析表、会审记录、各项签证、竣工备案资料、结算文件电子版为必报。Р邮箱:AB0375@;Р六、工程联系单、变更单、签证单的使用Р(一)、工程联系单:Р工程联系单其内容仅作为联系工作的情况表述,不作为最终事实的确认,如其内容实际成为施工事实的须另行办理签证单予以确认;如其内容涉及设计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不作为工程事实确认的依据,也不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Р工程联系单通常都是使用在不会产生工程费用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比如通知承包人来开会,或者通知停水停电,提醒注意节假日的工作安排等等。有时工程联系单也会通知产生费用的项目,比如上级领导要来视察,通知承建商“清水洒街”,这显然要产生费用,但这个时候工程联系单仍仅产生“通知”效用。费用的确认与获得,必须有“工程签证”才会被确认。没有走后面的流程,视为承包人没有费用要求,不论事实是不是产生了费用。Р(二)、工程变更单Р1、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统称为工程变更单Р1.1设计变更是指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修改、完善和优化。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是施工图纸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纸的依据。Р1.2技术核定单:在施工过程中,非图纸设计原因而发生的对原设计图纸的变更均须办理技术核定单。技术核定单表述的内容是非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所以首先必须根据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分清责任后,再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明确其是否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技术核定单仅作为技术资料予以办理,而其本身不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直接依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