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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点评管理办法及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贵重药品管理办法》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贵重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Р 4、处方合理用药评价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中药使用的合理性。Р (四)处方点评方法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确定处方点评的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每月点评绝对数不应少于1份,工作小组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表》对门急诊处方及病房(区)用药医嘱,实施综合点评。药剂科(药房)每月门急诊、住院部的中药处方点评工作,打印点评结果相关报表,对不合理的处方点评报院医务科并按医院规定进行考核。Р (五)监督管理Р 1、药剂科(药房)定期在医疗质量点评会上公示,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的结果,对本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同医务科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持续改进意见,并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责成医疗管理部门负责落实。Р 2、医院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指标。对一年内出现超常处方5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取消年度先进评选资格。Р 3、医务科应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一个月内对出现超常处方Р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下月仍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一个月,经医务科培训考核合格后恢复其处方权;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Р 4、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将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将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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