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至-18℃之间。Р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堆码时必须码放在木托盘上,离墙0.1米、离顶棚0.5米、离照明灯0.5米、垛与垛之间要留通风道0.1米,冷库内蒸发器四周1米内严禁码放货物,冷库内严禁吸烟、动火、私自安装照明设施,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货物自上保险。如因违反码放规定造成货物变质的,后果自负。Р 第六条:乙方所储冷冻食品出库时间、数量由乙方决定并开据出库单。在八小时之外乙方卸货需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在乙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为乙方的出库、入库提供正常的动作。乙方出入冷库必须使用风幕,卸货期间不得关闭风幕,保持库内温度。Р 第七条:乙方有责任向甲方说明所存储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如特殊商品应加以说明。冷库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鲜活物品,否则所造成的危害和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Р 第八条: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仓储费用,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库房转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乙方如办理退库手续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Р 第九条:因商品内在质量原因,所造成损失乙方自负。因国家占地原因终止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Р 第十条:甲方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库房,同时提供乙方同等库房使用替换,由此所发生的捣库费用甲方予以承担。Р 第十一条: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库内的各项规章制度。Р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Р 1、该库房因甲方改造开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Р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库房毁损、灭失或造成双方其他损失的。Р 第十三条:解决争议办法Р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Р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Р 甲方:Р 乙方: 地址: 地址:Р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