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付款方式: 帐户名称: 开户行: 帐户号: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丙方:丁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附:质物清单、回购协议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两份。重要提示: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贷款人一定积极解答。借款人有权选择适用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存货质押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债务人: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债权人: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债务人因经营需要,向债权人申请个人借款,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债权人同意发放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各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 1、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前款约定的借款期限起止日与借款凭证所记载的借款期限起止日不一致的,则以借款凭证中的记载为准。若债权人提前收贷的,则视为借款到期日相应提前。 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为经营资金周转。本笔借款用于债务人前款所述用途,债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债务人承担。第二条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为月利率%,月典当综合费率%。 2、违约利率违约利率以借款利率与典当综合费之和为基准上浮一定比例确定: 债务人未按期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即构成借款逾期的,债权人有权对逾期的借款计收违约利息,违约利率为借款利率与典当综合费之和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