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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质押借款合同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55KB

文档介绍
定偿还借款本息费。 5、债务人应确保在放款前完成质押登记,并配合债权人完成质押存货的指定监管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债务人发生下列任一事件即构成违约: (1)债务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费; (2)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 (3)债务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4)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的,也将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 2、违约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 )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债务人清偿所有到期或未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3)要求债务人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的违约金; (4)要求债务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5)要求依法撤销债务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4 第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强制执行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向×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如债务人违反本合同义务或者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债务人偿债能力的行为、事件的,债权人即有权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债务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第十条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债务人与债权人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壹式份,债务人份,债权人份,担保人各×份,公证处×份, _____________ ×_______ 份,效力相同。第十四条提示债权人已提请债务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债务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立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以下签章栏,无正文) 债务人(签字) 债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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