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家庭的配合、社会的支持,要求学生坚持在家庭中,在社会上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由学校到家庭、由家庭辐射到社会,使学校成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补充渠道,形成有效推普、推规辐射网,扩大“双推”工作影响力。Р 三、检验落实的具体规定: Р 1.全体教师都应按规定要求,自觉参加市语委办和教育局组织的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并通过统一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相关等级,持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Р 2.教师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情况将作为教师业务考评、职称评聘、教育教学方面评优评先的参考。鼓励已取得普通话达标等级证书的教师继续考取更高等级的证书。不断对已取得普通话达标等级证书但普通话水平下降的教师定期组织再培训;对普通话达标后仍用方言进行教学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相应的处理。Р3.将教师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情况作为青年教师基本功训练与考核的基本内容之一。Р 4.对教师教案、听课记录、板书、作业批改,以及学校的各种标志牌、指示牌、公文、印章、标语(牌)、多媒体课件、试卷等一律要求使用规范字,每学期由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Р 5.学校行政领导深入课堂听课,要关注教师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与有关教师交流,促进规范和提高。Р 6.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成员定期听课并参与各学科组教研活动,检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语言文字面貌,及时向校领导、学科组及教师本人反馈检查结果并提供整改意见。Р 7.制定奖惩措施,确保校园推广普通话工作落到实处。每学期结束召开一次语言文字工作专题会议,总结校园推广普通话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表彰奖励一批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依靠制度的刚性战胜习俗的惰性,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与教师年度文明奖挂钩,让“说文明话,做文明人”的观念深入全体师生的内心。Р 语言文字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