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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指标(试行)及有关创新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8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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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0-8分。Р2.圆满完成培养任务书内容得5分,其他酌情得0-4分。Р3.发展潜力的整体判断,酌情得0-5分。Р职业Р道德Р(4分)Р1.医德医风好,作风严谨,恪守学术道德。(4分)Р1.存在医德医风差,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存在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考核不合格。Р管理与宣传Р(6分)Р1.所在单位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有相关人才培养扶持政策情况。(4分)Р2.培养对象在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信息网发布宣传信息情况。(2分)Р1.单位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得4分,没有不得分。Р2.发布业务发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团队建设、工作简讯等宣传信息每年3条及以上得2分,数量不足酌情得0-1分。Р业务能力建设Р(30分)Р疾病防治能力Р(20分)Р1.疾病防治服务与科技开发能力提升情况。(12分)Р2.疾病防治服务量与科技开发数量情况。(8分)Р1.临床人才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疑难病诊断治愈率,非临床人才疾病预防控制、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技开发与产业化等方面能力,整体评价,酌情得0-12分。Р2.临床人才门诊、住院病人诊治数量增长,非临床人才疾病防控服务、科技开发服务数量增长,整体评价,酌情得0-8分。Р技术辐射与推广Р(8分)Р1.面向区域内推广本专业领域内适宜技术情况。(4分)Р2.主持开展省或市级继教项目情况。(4分)Р1.推广适宜技术1项得4分,无推广不得分。Р2.主持继教项目1项得4分,作为授课老师参与继教班得2分,其他不得分。Р学术影响力Р(2分)Р1.参加学术交流情况。(2分)Р1.省、市级单位培养对象担任省医学会、省预防医学会、省中医药学会、省药学会各专科分会委员及以上职务;县级单位培养对象担任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市中医药学会、市药学会各专科分会委员及以上职务的业务能力建设得满分30分。Р2.省级学术会议论文交流1次得2分,其他酌情得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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