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的规定,3~5星级的饭店、宾馆填入“宾馆”类,1~2星级的饭店、宾馆和非星级带空调的饭店、宾馆填入“旅店”类,其他住宿场所(不含车马店)填入“招待所”类。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指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6.饮用水:指提供给顾客的饮用水情况。同一公共场所供应多种类别的饮用水时,填报其主要供应的饮用水类别。供应桶装饮用水等类型和不供应饮用水的填入“其他”栏内。(1)集中式供水:指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单位自建设施供水和管道分质供水)。(2)二次供水:指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者除外)。(3)分散式供水:指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规定,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7.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情况:最主要经营或兼营项目属于“住宿业”(包括宾馆、旅店、招待所)、“游泳场所”(指游泳场(馆))、“沐浴场所”(指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场所”(包括理发店、美容店)的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须填写相应单位类别参加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信誉度级别情况。经营项目不属于以上4类场所的,在“其他”项填写最主要经营项目的量化评定情况。二、注意事项1.本卡应在完成卫生许可证新发、变更、延续、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每张卫生许可证对应填报一份信息卡)。2.对已建卡的单位,信息卡内容有变动的,必须进行修正或补充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