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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考评及结果共享机制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时应当适当加分,加分控制在5分以内: (一)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的加1分。(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市级表彰的加2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三)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2分;被评为市级及市级以上等级先进工作者、劳模加3分; (四)受到病人及家属、单位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的,给个人的加1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0.5分。(五)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3分。第十六条  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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