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宣传文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建立动态管理的长效用人机制。推行专业技术人才聘用制,按岗选人,竞聘上岗,奖优罚劣,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建立评价体系,对宣传文化人才实行“业绩文化”评价,真正形成“重业绩、重能力”的用人氛围,并作为提拔任用的依据。鼓励企事业单位对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骨干和承担重点文化项目的带头人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对特殊专业岗位上的优秀拔尖人才,经批准可以实行高薪聘用。二是要建立人才合理流通机制。省、州、县、乡镇宣传文化干部实行上挂下派,增强机关干部的实践能力,拓宽基层干部的视野范围;加大宣传文化系统人才交流力度,理顺各级宣传部与“宣传口”单位的干部使用渠道,为激发宣传文化干部的干事创业奠定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科研上有重大突破、创作上有重大成果、经营管理上实现较高经济社会效益的拔尖人才给予奖励。继续开展“三优两品牌”(优秀记者、优秀编辑、优秀人才,品牌栏目、品牌活动)评选活动,对高学历、高职称、有专长和优秀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要重视对民间文化艺人的有效管理,对优秀民间文化人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特别是对一些濒临灭绝的民间文艺项目和艺人进行重点扶持,推动民间文化艺术有序健康发展。建议中央、省上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宣传文化人才建设的支持力度,在政策、资金、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倾斜。四是要完善人才保障机制。根据宣传文化系统的职业性质、职业风险、对社会的累积贡献度等特点,实行具有宣传文化人才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住房、津贴制度和补充养老保险等制度,使编制内外的宣传文化人才在享受养老保险、经济适用房等待遇及社会保障上地位平等、待遇公平。对学有所长、贡献卓著的专业人才要优先缴费,在住房、职称等方面给予倾斜。要保证宣传文化专业人才的工资福利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