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煤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策全面受控。Р 四、纠错改正程序。要通过抽样调查、跟踪反馈和评估复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决策中的失误,并迅速改正。需对决策内容作出重大调整和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及时停止或纠正原决策的执行。Р 第五章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Р 第十四条明确责任主体。矿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本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组织实施、审查批准、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Р 第十五条加强监督检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事项;是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是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开。Р 一、纪检监察科要适时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矿党政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监督检查情况。Р 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职务调整、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Р 第十六条严格责任追究。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将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丰城矿务局管理人员违纪违规处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应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工资(薪酬)的扣减比例按《丰城矿务局管理人员违纪违规处分规定》执行;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要责令清退;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拒不清退、赔偿的,除在工资(薪酬)中扣除外,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方式依法予以追偿。Р 第六章附则Р 第十七条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则上适用于本矿各基层单位,解释权归矿党委。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