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内容Р说明与要求Р14Р投标保证金Р第一包项目建设与运营:人民币10万元整Р15Р投标文件份数Р1份正本,6份副本,电子版2份(标注单位名称)Р16Р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9层901会议室Р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上午8:30-9:00Р17Р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9层901会议室Р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上午9:00Р18Р评标方法及Р标准Р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20%;技术部分65%;报价部分15%,详见第六章)Р19Р合同签订Р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完成合同订立。Р20Р未中标补偿Р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进行补偿Р21Р其他Р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批复金额的按无效标处理。Р22Р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Р否Р23Р履约保证金Р无Р24Р内容Р1、投标人在附件7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必须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逐项详细填写投标服务内容及技术规格,投标文件中有漏项的,将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价。Р2、投标人在响应服务内容及技术规格时,应提供相关可证明资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证明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出现与服务内容或技术规格响应不一致;或无法体现投标人实力及技术规格响应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以认可。Р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服务支持资料。技术服务支持资料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公开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凡不提供技术服务支持资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Р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如实逐项逐条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的形式表示的条款,必须明确回答,或以功能描述回答。任何通过简单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或简单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