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转化浑然天成,收发自如。因此说,笙器乐在演奏民族生活的时候,非常自然,贴切适合。尤其对气场的表现,更是符合少数民族的民族特性。对内心世界的描述,也十分自然。这两种形式的结合并不是偶然造成的,而是各自的艺术内涵所决定的。一经结合,便相得益彰,这都是以深厚的民族文化为根底的。Р 最后,表达精神韵味。韵味主要是笙演奏时的韵味。这种韵味是针对演奏对象所表现出来的艺术知觉。当笙在处理演奏对象时,为了完美体现演奏对象,就要尽量做到形似、神似、气似。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描写。Р 我国云南、广西等地区的少数民族作品大多以情景为主,突出情景中的气氛、韵味。笙为了表现这种情景,就必须要展示出民族韵味。民族韵味是一个民族的核心精神气,它是最难以把握的东西,也是最真情、最直接的流露。这些表现力是笙演奏的独到之处。总之,笙作为一种民族器乐,从民族精神当中汲取营养,因此最符合民族文化特征。Р 四、结语Р 综上所述,笙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艺术积淀。作为一种活文化,它既展示了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民风民俗,又融合了不同类型的艺术形式精华,因此研究笙的历史和发展特点具有重要的人文价值和历史意义。Р 参考文献: Р [1]乐声.中华乐器大典[Z].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Р [2]乐声.中华乐器大典[Z].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Р [3]张之良.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民族器乐:“笙”[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 Р [4]罗艺峰,钟瑜.音乐人类学的大视野[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Р [5]范明华,李跃峰.美学与艺术研究(第4辑)[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 Р [6](瑞士)卡尔?古斯塔夫?荣格.荣格文集(第4卷)[M].关群德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 Р [7]刘金吾.中国西南少数民族民族器乐文化[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