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Р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Р3.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Р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Р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Р4.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Р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Р5.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Р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Р6、产品留样情况Р6.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Р6.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Р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Р7.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Р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Р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Р7.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Р(四) 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Р(五)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Р(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Р不安全食品召回Р1、专门区域Р2、召回记录Р3、销毁记录Р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Р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Р3. 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Р六、相关表单Р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情况自查表》Р2、《食品安全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