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嬉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Р 4、乱丢烟头、果皮、乱倒饭菜、乱丢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卫生的;Р 5、上班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Р (二)、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Р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Р 2、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令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Р 3、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Р 4、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Р 5、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Р 6、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为造成不良后果的;Р 7、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Р (三)、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Р 1、旷工一天、谎报虚报考勤的;Р 2、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Р 3、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Р 4、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Р 5、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Р 6、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之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Р 7、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失或失窃500元以下的;Р 8、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Р 9、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Р 10、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Р 11、对违反(5)(6)(7)(8)(9)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Р (四)对以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司法机关处理。Р 第九章附则Р 一、本制度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Р 二、本制度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