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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土木工程毕业论文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110KB

文档介绍
赔管理效果较差。Р(1)把签证和索赔混为一谈Р签证在项目中普遍存在是因为在投标过程中施工单位报价依据的是工程量,而且采用了部分暂定价,所以在施工合同约定“单价不变,工程量据实结算”,需要双方在完成一定的施工内容之后共同确认实际的工程量或实际发生的单价,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由此形成了签证。Р(2)被动索赔Р被动索赔认为只有在出现损失之后才能启动索赔程序。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根据索赔的概念,没有损失的出现是不能索赔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只有在出现损失之后才能启动索赔程序”。因为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种事项纷繁复杂,再加上没有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索赔事宜,不到“最后算账”时发现不了成本的超支或工期的延长,致使错失索赔机会。Р(3)积累索赔Р所谓的积累索赔有点“算总账”的含义,有人可能将其理解成总费用索赔。这里需要明确一点,除非双方在签订的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说明采用总费用索赔(或者修正的总费用索赔)的方法,否则按照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通用条款的规定,适用的是单项索赔方法。Р(4)索赔影响与业主的良好合作关系Р我国工程索赔是从20世纪80年代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中出现而开始的,索赔概念也自此进入中国。然而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各施工单位为了争揽工程,不断地降低报价,业主也抓住了施工单位的心理,充分利用了卖方市场的地位。在“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大部分施工单位正处于尴尬的境地,面对业主不敢索赔主要表现为:由于竞争夺标、承包工程不太容易,因此,即使遇到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合同以外的支出,施工企业也不敢提出索赔,怕影响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不利于今后合作;此外,有的施工管理人员认为索赔伤面子,在这种观念影响下,承包商当然不会更不敢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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