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共同申请人是否存在精神病史Р申请户型:48平方□ 68平方□Р车位需求Р是□否□Р申报类别Р第类保障对象Р具体类别Р人才相应优惠系数Р申请共同入住家庭其他成员信息Р共同Р申请人Р与申请人关系Р姓名Р性别Р身份证号码Р工作单位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父母信息Р享受其他Р政策性Р住房保障Р□无;Р□有(□坐落,建筑面积平方米;Р□领取住房货币补贴元)。Р承诺上述内容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虚假、隐瞒,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保障资格,5年内不再申请人才租赁住房保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人自愿授权相关部门通过合法渠道查询、公示本人申报的相关信息。如申请被批准,愿意接受和服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统筹安排。Р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Р用人单位意见Р网格或平台意见Р经发办意见Р国土分局意见Р领导小组意见Р备注事项:(一)1.网格或平台审核人才信息真实性及材料是否齐全;2.镇国土分局联系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住房信息(包括申请人及配偶镇域范围私有住房情况);3.经发办审核人才类别;4.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意见;Р (二)申请人员根据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Р注: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两份Р单身具结保证书Р本人 (身份证号: ),Р现婚姻状况为(选一项):Р□未婚;Р□离异后未婚, 年 月 日离婚;Р□丧偶后未婚, 年 月 日丧偶。Р以上情况均属实。如有虚假、隐瞒,取消保障资格,5年内不再申请人才租赁住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具结。Р具结人(签字): Р 年 月 日Р注: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未提供婚姻状况资料需具结。Р证明Р兹有,身份证号,在佛堂镇村无宅基地住房,特此证明!Р村(社区)意见: 镇(街道)意见:Р盖章盖章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