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2)问题的处理程序Р——在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项目管理处通知施工单位维修。Р——施工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约定的保修时限内到达现场与业主确定返修内容,尽快修理、整改,对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相关部门、单位到场监督整修方案。Р——施工单位非因特殊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限内到达维修现场,建设单位应配合再次通知施工单位限时维修,如施工单位再次违约,建设单位有权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或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Р——保修完工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处或房屋所有人组织验收。Р——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廷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Р(三)入住及装修期间物业管理服务内容Р1、办理入住手续的前提条件Р(1)已通过接管验收: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工程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工程资料已经齐备,产权确认工作已经结束;Р(2)达到入住的条件:实现通水、通电、通讯、排水、排污等基本使用功能,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配套设施基本齐备,建成能够使用,物业项目管理处有固定办公场所。Р2、入住的准备工作Р(1)入住资料的准备: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开发商编写和印刷《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准备《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入住通知书》等;Р(2)入住时的环境布置:挂横幅、插彩旗,营造气氛,设立指示标识牌等。Р3、发出入住通知Р(1)由项目管理处配合开发商确定入住时间,向业主发出入住住通知;Р(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须带证件:入住通知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业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各一份,一寸彩照每人各两张,单位购房的尚须带齐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带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