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3.课程成绩形成Р本课程成绩形成主要包括过程性考核成绩和期末理论考核成绩。具体分配比例见表四。Р表四课程成绩形成标准及比例Р序号Р考核项目Р考核内容Р成绩比例(%)Р1Р学习过程考核Р根据其在平时学习过程中的考勤、提问、作业、岗位实训、团队精神、合作能力等进行评分,详见表一及表二Р50Р2Р期末理论考核Р综合测试学生对本门课程理论知识掌握程度,详见表三Р50Р合计Р100Р 1.本课程根据会展设计职业岗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展示空间设计所需的专业能力、知识和职业素质要求,确定课程目标。Р2、本课程根据知识技能型展示设计人才培养目标、岗位需求和会展设计师职业资格标准,统筹考虑和选取教学内容。以会展设计项目为线索,围绕职业能力的形成,选取教学内容,以各项工作任务为中心整合与之相应的知识、技能和态度,不受学科课程的限制,建构新的展示空间设计课程内容体系。同时,也要避免把职业能力简单理解为操作技能,注重设计理论知识的运用,培养学生创新设计能力和在复杂的展示空间设计工作过程中的综合职业能力。Р3.计划以真实的会展设计项目为载体设计教学过程。按照会展设计项目从接单,经过创意草图、设计综合表现直到提案演示的整个工作流程,设计本课程的教学过程。Р4.本课程中各项技能要求,均以会展设计师职业技能的鉴定为标准,课程标准涵盖职业标准。Р5.采用工作室形式组织教学,营造真实的职业环境,在教师的带领下,学生一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边学习理论知识,一边进行技能训练,教师与学生共同工作,边做边教,将教、学、做相结合,学、做一体,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Р五、其他Р(一)编制说明Р1. 本课程标准由艺术设计学院室内设计技术专业群编制。Р2. 执笔人:张莹Р3. 审核人:汪坤Р(二)其他说明Р本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是《商业展示设计》课程的基本教学内容和学时数量,在教学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