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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197KB

文档介绍
日期和结束日期的时间间距,最小为10个工作日,对于进行中的合约(例如一个进行中的利率互换),Si为0。如果衍生工具标的是另一个衍生品(比如利率互换期权或债券期权),时间间距需基于标的确定。Р3、当交易的名义本金在到期日前没有明确约定时,商业银行应采用下列方法确定名义本金:Р(1)对于包含多期现金流支付的交易,例如数字期权、目标可赎回交易等,银行需计算每期现金流的名义本金,并取其最大值作为交易的名义本金。Р(2)当名义本金为市场价值的函数时,银行应用当前市值确定交易的名义本金。Р(3)对于可变名义本金互换(如增长型和减弱型互换),银行需用互换剩余期限的名义本金平均值作为交易的名义本金。Р(4)杠杆类互换应转换为等价的非杠杆类互换来计算名义本金,当互换中的利率乘以一个乘数时,交易的名义本金也需要乘以这个利率乘数。Р(5)对于需要多次交换名义本金的衍生品合同,交易的名义本金要乘以衍生品合同中的本金交换次数。Р4、期限因子应按照是否有保证金分别计算Р(1)对于无保证金交易,期限因子计算公式如下:Р其中Mi是交易i的剩余期限,最小为10个工作日。Р某些结构化衍生品规定在特定日期,其未偿付暴露将被结算,这样合同条款将被重设使得合同价值为0,这时剩余期限将等于重设后的日期。Р(2)对于保证金交易,期限因子计算公式如下:Р其中:MPOR取决于保证金期限,是指最近一次押品收付日距离估值日的时间。根据以下方法确定:Р(a)中央清算的衍生品交易为5个工作日;Р(b)非中央清算的衍生品交易根据保证金协议确定,最小为10个工作日;Р(c)包括5000笔以上与非中央交易对手交易的净额组合为20个工作日;Р(d)具有争议的净额结算组合保证金风险期限要乘以2。具有争议的净额结算组合是指:商业银行与该净额结算组合内的交易对手,在过去6个月内发生至少2次因追加保证金引发的争议,且在规定的保证金期限内未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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