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Р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5分;企业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管理较为规范,3分;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1分。Р人员队伍5分Р企业拥有全职员工3人以上(提供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5分;企业拥有全职员工和实习员工3人以下(提供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或收入证明):3分。Р工作配合5分Р积极配合管理方做好各项工作:5分;基本配合管理方做好各项工作:3分;不配合管理方各项工作:0分。Р其他30分Р接受学校学生实习或就业10分Р企业吸收中南民族大学在校学生实习或毕业生:3分。每增加1名,加1分,加至10分为止。Р与中南民族大学科技人员开展合作10分Р企业与学校科技人员建立合作关系:10分;企业与学校科技人员达成合作意向:6分;企业未与学校科技人员建立合作:3分。(经对其他指标考核后,评价为运营良好的学校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10分。)Р企业获得政府支持10分(2015-2016年)Р企业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人才或科技类奖励、项目、资质认定:10分;企业获得市级以下政府部门才或科技类奖励、项目、资质认定:5分。企业没有获得政府部门才或科技类奖励、项目、资质认定:1分。Р附件4Р中南民族大学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全职员工名册Р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Р序号Р姓名Р性别Р文化程度Р公司职务Р入职时间Р(此页不够,可加)Р附件5Р中南民族大学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录用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就业(实习)情况表Р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Р序号Р姓名Р毕业时间Р毕业专业Р入职时间Р公司职务Р备注Р注:.实习生或全职,请在备注一栏填写“实习”或“全职”。Р附件6Р中南民族大学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Р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Р序号Р知识产权名称Р知识产权类型Р申请时间Р公开时间Р发明人Р注: 学校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发明人”栏只填写公司法人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