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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解剖检验室建设规范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153KB

文档介绍
.3.4 应合理布置室外消防通道。Р6.3.5 单独选址的解剖检验室,室外应有一定的绿化面积。Р6.4 建筑装饰Р6.4.1 墙面Р四周墙壁应贴瓷砖或其他新型防水材料,或彩钢板墙,其高度可略高于吊顶或者与吊顶齐平。墙面应平整光滑、无缝隙、无明显凹凸。墙面色彩宜采用奶白色或淡灰色。Р6.4.2 地面Р地面应平整,采用耐磨、防水、防滑、耐腐蚀、易清洗材料,颜色为浅色。每15㎡地面配置洁净地漏1只。Р6.4.3 踢脚Р踢脚高应不低于18cm。Р6.4.4 门Р应采用防潮防火材料,带保险锁。净宽不小于140cm,不设门槛。门的开启方式为手动或感应式。Р6.4.5 窗Р6.4.5.1应采用铝合金或者塑钢移动窗,应设有纱窗。Р6.4.5.2腐败尸体解剖检验间和普通传染病解剖检验间应安装密封窗。Р6.4.5.3应采用保温性能好的中空玻璃窗。Р6.4.6 吊顶Р顶部设置用于安装送新风装置、监控摄像头或者照明灯具等的结构件或支架。吊顶高度距地平面应在2.7m~3m之间。应采用防潮阻燃材料,颜色为浅色。Р6.4.7 洗手池Р应安装感应式、踏脚式、胳膊碰撞式等形式的水龙头,配有洗手液及消毒液。Р6.4.8 给排水Р应符合GB 50015-2003中的要求。Р6.4.9 抽排风Р解剖台、风机等设备所需的抽排气管道以及电线管道等应全部埋设在地坪之下成暗管敷设,并集中有序布置,采用防腐蚀材料。Р6.4.10 新风口Р设置在高于室内吊顶以上,周围无污染源的洁净区域,设有防雨设施,不应与排风出口设置在同一方向。Р6.4.11 防小动物进入装置Р风道、新风口、水道、门底等部位应设置防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装置。Р6.5 装备选用与安装Р6.5.1 尸体解剖台Р6.5.1.1尸体解剖台选用及技术要求按GA/T 750-2008规定执行。Р6.5.1.2安装于解剖检验间内中央或多台对称分布,四周留有工作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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