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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2017年既有多层住宅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44KB

文档介绍
电梯运营使用收费方案》Р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Р身份证号:Р Р联系方式: Р乙方:北京海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Р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Р联系方式:Р年月日Р附件:Р电梯运营收费方案Р1、电梯总造价估算:Р每部电梯的总造价约为人民币62万元。总造价所包含内容:包含全玻璃封闭钢结构电梯井道建设和装饰,电梯井道与楼体结构的连接和局部加固,电梯井道与楼体连接通道的装饰,电梯设备的订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费用。Р对于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水、电、气、热、暖等实施改造所需的费用,均由实施主体承担。经专业部门预算,由于增设电梯造成小区内电力不足的,可对增设电梯实际用电量增容,所需费用由区政府(产权单位、镇村)承担Р2、收费计算基本原则:Р2.1采用住户不支付建设费用、但需要业主按户支付电梯使用费的原则;收费以户为使用单位,以月份为收费时间单位,不限人、不限次数有偿使用电梯;运营主体对所加(安)装电梯享有20年有偿使用收费期限。Р2.2每单元户内的住户除按照本方案第3条约定给付电梯使用费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Р2.3 所加(安)装电梯的年度保养费用、更换零部件费用、年度检验费用、定期大中修理费、电费等全部费用由加(安)装电梯的运营主体承担。Р3、费用计算方案Р按照6层楼计算,如果本单元内每层为3户,除去一层不计算收费问题,剩余15户,平均每户每月需要付出电梯使用费用为115元,最高每户每月需要付出电梯使用费用不超过220元。Р电梯使用费设定为:Р①2层住户每户每月使用费50元;Р②3层住户每户每月使用费90元;Р③4层住户每户每月使用费120元;Р④5层住户每户每月使用费150元;Р⑤6层住户每户每月使用费170元。Р以上设定的条件可以进一步细化,但总的大原则采用以每个住户为单位收取使用费,不计人数、不计制作乘梯卡的数量(每制作一张乘梯卡可以根据实际制卡成本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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