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来,中国的发展,更多体现在政府的庞大与强势上,而难以体现在公民社会力量的壮大上。而一个庞大与强势的政府,在缺乏足够社会力量制衡和宪法法律制约的情形之下,政府权力必定会出现滥用和腐败,政府必定难以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为此,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时,应由靠权力单向度管理转向促民间参与式治理。Р (九)各级政府应正确认识政权与人权的关系,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确立维权才是维稳的新出路的观念。Р 鉴于目前社会矛盾凸显,执政者担忧社会将出现动荡,仍沿袭稳定压倒一切的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公民维权往往被某些地方政府视为对其权威的挑战,被当作社会不稳定因素来看待,其结果必然是,某些地方政府采取各种办法压制公民维权(比如法院不予立案、限制律师参与维权、禁止媒体报道等等)。而公民在法律框架内的维权道路不畅,甚至被堵塞之后,公民必然要诉诸法律之外的途径。近些年来,在传统维稳思维之下,政府越是强调稳定压倒一切,社会却表现出越不稳定的态势,暴力事件乃至群体性事件(包括特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Р 其实,公民在法律框架内的维权活动,是公民对现有政权和制度合法性认可的体现,是公民信任现有政权和制度能够保输出正义的体现,这不仅不会威胁到现有政权和制度,还会督促政府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不仅不会破坏社会稳定,还会使社会保持长久稳定,这不仅不会促使社会溃败,还会促进社会健康。惟有让公民合理合法的诉求进入制度轨道,公民才不会在体制之外去寻求非理性的渠道予以表达,因此,可以说,维权才是维稳的新出路。Р (十)加大地方制度创新的力度,积极开展基层治理实验,在公共预算、司法改革、社会管理等方面,从点(示范点)到面(示范区)予以突破。目前,福建平潭正在进行综合实验开发区建设,应大力借鉴台湾地方治理的成功经验,开展地方治理实验,促进海峡两岸实现“共同管理”,打造“共同家园”。РBBC 原载共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