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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医疗卫生保健津贴标准等级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107KB

文档介绍
《现行军官服役条例》所规定的相关内容享受公费医疗的待遇。军人医疗保障制度是福利性较强的免费医疗待遇,其经费主要来自国防。不得不说,这种医疗保障模式对保障所有军官的身体健康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惠及军人家属。因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险制度并未与现役军人保险制度联系起来,并未涉及公费医疗体制,没有深入考虑军队不同群体不同消费需求,致使这项保险制度的实施效果与设计初衷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逐步完善军人医疗保险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和医疗水平的快速发展,《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相关内容与我国的经济体制、军人医疗保障需求、国家医疗保险制度三者间存在巨大的矛盾。上述福利高。保障能力低的公费医疗保障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一方面,因军费供给存在一定的约束,这种针对全体军官曼菲德医疗制度其保障能力不佳,主要表现为全体军人享有医疗设施服务、药品等各项基本需求,军人不具备自由选择的权利。另一方面,医疗机构经费不足,负担过重。根据现行军人医疗制度相关规定可知,军人。文职干部。义务兵、随军无工作家属等均属于军队医疗保障的范围之内。多数军队医疗单位入不敷出,为了有效弥补医疗经费不足现状,不得不实行面向社会收费的道路。如此致使军队医院因注重追求经济效益而削弱对部队的服务,军人医疗服务质量明显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军人正当的医疗权益。免费医疗制度致使多数患者缺乏医疗费用意识,常常出现小病大治、无病也治等情况致使医疗费用出现恶性膨胀。同时,军队卫生部门每年下拨的款项较低,收治一个重症军人入院,医院不仅不会赚钱还会补贴大量的金钱,这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医院宁可接收地方病人,也不情愿接收军人患者。重症军人入院后,也无法满足军人合理的检查和用药。患者求治心切,只得个人或单位自己筹措医疗费用,公费医疗对于重病的救治完全丧失原有的意义。上述情况导致军人就医极为不便,出现军队医疗资源浪费或医疗设备及服务能力闲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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