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进行处理,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Р 6.1.2.4 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Р 6.1.2.5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须事先与招标方协商,并得到招标方同意。 6.1.3 招标方的义务Р 招标方要配合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适当的方便。 6.2 培训Р 6.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供方应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费用由供方承担,培训费用包括供方教员工资、教材、图纸和手册。培训内容应与工程一致。 6.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供方在投标档中列出。Р 6.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标方和供方双方商定。Р 当招标方提出设计联络要求时,供方应无条件完全满足招标方要求。供方应在技术协议中提出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 7质量保证:Р 7.1 供货的设备除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书外,设备供方应提供产品生产资格,其产品经过两部鉴定,并有一定的良好运行经验证明。Р 7.2 供方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元器件(包括供方的外购)及试验等均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Р 7.4 技术规范书签订以后,供方应按工程设计及施工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Р 7.5 供方必须提交给招标方下列档:Р a. 合格证书;Р b. 供方的数据报告;Р c. 安装接线图;Р d. 材料试验报告;Р e. 材料的合格证书;Р f. 电气试验报告;Р 8 技术文档Р 8.1 供方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一周内提供如下数据Р 8.1.1 设备材料清单Р 8.1.2 供方在技术协议签定后,负责二次含DCS接口原理图、接线图纸设计及一次图的完善,并须经需方确认。Р 8.2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技术规范书数据清单,如果招标方认为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数据,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Р 8.3 供方应提供满足各阶段要求的文本技术数据各16套,电子版数据Р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