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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法治校园评估标准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55KB

文档介绍
、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8 3 法治副校长作用发挥明显,每年针对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 4次。 5 4 多形式开展好 3 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6·26 禁毒宣传日”、9 月份泰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5 依法治理(30分) 1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较好地开展素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4 2 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开除、劝退和拒绝接收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情况,不发生无故强迫学生退学、停课等情况。 3 3 教师依法履职,严于律己,关爱学生,公正对待学生, 尊重学生个性。教职工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问题。 3 4 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认真受理教职工各类申诉事项。教职工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活动中产生争议的,有相应的解决途径。 3 5 畅通学生申诉渠道,对违纪学生的处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 4 6 建立校内监督机制和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使学生、家长以及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决策、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反映给校领导和内设部门,并得到相应的反馈。加强财务和校产管理,无违规收费现象发生。 4 7 加强对学校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有效落实。 3 8 深化警校共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3 9 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及时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3— 3—管理成效(6分) 1 近2年内获得国家级、省、市、区有关学校规范管理、依法办学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表彰。 3 2 学校办学行为规范,近2年未因督导、检查受到通报或处罚,学校及其教职工、学生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无越级上访事件,无责任事故和重大治安案件。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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